飞乐音响

征集条件:
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关于我们: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刘冰华律师团队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曾经成功代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京天利、大智慧、上海顺灏、安硕信息、大连控股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征集背景:
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发布公告,披露了该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事实。公告显示,飞乐音响在“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违规确认收入,导致飞乐音响在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中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并且其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业绩预增公告的表述不准确。证监会认为,飞乐音响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据此,证监会对飞乐音响处以人民币60万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万至30万不等的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委托流程:
1、添加刘冰华律师微信(微信号:13699501159);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记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
3、待律师核算完索赔金额或者确定符合起诉条件后,发送委托文件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联系我们:
刘冰华律师
来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2号汇景酒店院内综合楼3A层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36995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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